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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士康國際違反公告披露規(guī)則遭港交所公開批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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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m.t3home.cn 發(fā)表日期:2011-6-24 10:39:11
蘭格鋼鐵 |
6月23日消息,今日香港聯(lián)合證券交易所發(fā)布公告,批評富士康國際控股及時披露盈利下滑預期警告,違反《上市規(guī)則》第2.13及13.09條款,該公開批評聲明僅適用于富士康國際而不涉及董事會任何董事。
公告顯示,2008年5月23日前,富士康執(zhí)行董事已收到2008年1月至4月顯示每月盈虧的每月管理賬目。到該日,執(zhí)行董事已經得悉或應該得悉截至2008年4月底四個月的累計溢利為1.109億美元,較2007年財政年度同期下跌47%。然而,2008年4月及5月間公開發(fā)表有關該公司的分析員報告卻預測,富士康截至2008年12月31日財政年度的凈利增在2.9%至30%之間。
2008年8月第一周,市場傳言該公司的證券可能會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作二次上市。該公司股價由8月7日的7.00元急升至8月12日的8.80元,五日內升幅達25%。在此期間,富士康國際于2008年8月7日、11日及12日先后刊發(fā)三份公告,每份標準公告均表示董事會不知悉股價異動的原因或有任何根據《上市規(guī)則》第13.09條須予披露的事宜;及是按核心小組的決定刊發(fā),董事概不知悉亦無參與。
2008年8月15日早上(約上午10時),富士康國際決定在該日交易時間后刊發(fā)盈警公告。2008年8月15日晚上9時44分,該公司刊發(fā)盈警公告,表示“預期本集團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純利較2007年同期明顯下跌。董事會稱預期集團凈利下跌,主要由于產品組合變動、營運成本上升、研發(fā)活動及本集團生產設施的長期投資增加,以及所得稅支出上升所致!
2008年8月18日(即盈警公告刊發(fā)后的下一個交易日),該公司股價收報5.84元,較上日收市跌24%。
2008年8月27日,該公司刊發(fā)截至2008年6月30日六個月的2008年中期業(yè)績,純利為1.428億美元,較2007年上半年純利3.245億美元下跌56%。
上市委員會認為,在所述有關在該公司每月賬目中反映并為該公司執(zhí)行董事及/或上述核心小組所知的集團業(yè)務及財務表現(xiàn)大幅倒退,正是有關富士康的具體相關資料而份屬股價敏感;要在20087年月14日或之后不久根據《上市規(guī)則》第13.09條以公告形式向市場披露該等資料,屬合理切實可行。富士康并無這樣做,因而違反了《上市規(guī)則》第13.09條。
上市委員會認為,富士康董事及/或核心小組至20088年月7日為止所知的資料(即預計該公司中期純利大幅下挫超過50%,以及該公司正征詢外聘法律顧問意見,考慮是否刊發(fā)盈利警告)屬重大及相關資料,正是根據《上市規(guī)則》第13.09條須予披露的股價敏感或潛在股價敏感資料。該公司沒有披露該等資料,加上董事會確認并不知悉有任何根據《上市規(guī)則》第13.09條須予披露屬或可能屬股價敏感的事宜,使得該三份標準公告在各重大方面均不準確完備,違反了《上市規(guī)則》第2.13(2)條。
公告顯示稱,上市委員會決定對該公司違反《上市規(guī)則》第2.13及13.09條作出公開批評聲明。該公開批評聲明僅適用于該公司,而不涉及該公司董事會任何其他過往或現(xiàn)任董事。
(本文來源:網易科技報道作者:倪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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