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審計署5月20日公布了對14家中央企業(yè)和3家央企所屬單位的審計結果,在對中鋼的審計公告中,審計署特別指出了中鋼集團在當時存在的資金占用方面的風險――被合作伙伴占用資金88.07億元,截至2010年6月底未對風險狀況進行系統(tǒng)評估,未形成有針對性的風險應對預案。
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5月22日咨詢中鋼集團多位管理層獲悉,此次審計公告中所指的“資金占用”,是指作為鋼材貿易商的中鋼,為購買鋼材向一些鋼廠提前支付的預付款。
“預付款模式在鋼材貿易中是被鋼廠和貿易商廣泛采用的,本來是正常的經營行為,但是否造成風險,主要要看付款對象是誰,以及對單一對象(鋼廠)的付款規(guī)模有多大!敝袖撘晃粌炔扛邔訉τ浾咧赋。
上述高層透露,所謂88.07億元的占用資金,是指截至審計署審查時段,中鋼向幾家鋼廠支付的預付款的余額累積。當時,與中鋼合作的鋼廠有多家,但民營鋼鐵企業(yè)居多。
“鋼廠和貿易商之間的關系一向地位不平等,一直以來,鋼廠尤其是國有鋼廠都更有話語權,而貿易商為了更多的控制資源,與民營企業(yè)進行包銷等形式的合作更容易達成,不過,民營企業(yè)面臨的風險也相對巨大!
據記者了解,中鋼與民營鋼廠合作所經歷的最大風險,就來自于山西民營鋼廠山西中宇鋼鐵有限公司。中宇鋼鐵與中鋼的貿易往來最早始于2007年,雙方的合作模式主要是,中鋼包銷中宇鋼鐵的鋼材產品,并提前兩個月預付貨款。
這種合作模式本無太多異常,但中宇鋼鐵的交貨能力和運營狀況,卻蘊含著巨大的潛在風險。事實上當時,中宇鋼鐵就一直處于邊建設邊生產的狀態(tài),由于生產成本高、資金鏈緊繃,再加上管理不善,公司一直盈利狀況不好。
與這樣的一家企業(yè)合作,最終導致按時支付預付款的中鋼卻無法正常取得相應數量貨品,最終也就被拖入了財務黑洞。
“當時的動機主要是想擴大業(yè)務和銷售額,但卻沒能控制好合作規(guī)模和金額,直到現在,中宇鋼鐵的生產經營狀況也并不正常,”參與中鋼鋼鐵貿易的一位管理層對記者表示,目前,中鋼已經算是中宇鋼鐵的比較大的債權人,正在積極牽頭引入第三方,對中宇鋼鐵進行重組。
當然,審計署所指的“88.07億元資金占用”,并不僅僅是指中鋼與中宇鋼鐵之間的交易,也包括其他鋼廠,不過幸運的是,目前其他鋼廠的運營狀況還屬正常。
上述管理層還透露,在審計署調查后,中鋼已經開始通過調整業(yè)務結構和客戶結構,來盡量降低這方面的風險,比如盡量分散參與合作的鋼廠,避免與一家的合作規(guī)模過大等。目前,資金占用的余額已經有了大幅降低。
而中鋼集團新聞發(fā)言人李可杰當天也告訴記者,在審計署調查后,中鋼集團就于去年9月成立了審計整改小組,對相關責任人和違紀事件進行了處理,并將去年9月到今年8月確定為“制度執(zhí)行年”,以健全制度、嚴格管控、防范風險。 |